蘋果最近公佈了一項政策,允許開發者直接從其網站分發 iPhone 應用程序,但由於其嚴格的資格標準,這一舉措遭到了強烈反對。只有當開發人員在 Apple App Store 中列出的應用程式下載量超過 100 萬次,並且在 Apple 開發者計劃中保持積極地位至少兩年時,才會考慮採用這種「網路分發」途徑。
Mysk 的安全和軟體專家批評 100 萬次下載的要求不是隨機的,並強調蘋果透過在第一個 100 萬次後的每次應用程式下載中賺取 50 美分來獲利。蘋果開發者計畫要求開發者必須擁有值得稱讚的聲譽,這項要求也招致了各方的批評。
鑑於蘋果公司的嚴格條件,網路分發將超出大多數開發者的能力範圍。 Mysk 的團隊和科技投資者 MG Siegler 預測,蘋果可能會對這些條件進行調整,特別是考慮到來自歐盟監管審查的批評。